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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刊号:11-1805/G3
国际刊号:1003-2053
发布日期:
作者:毛 昊,柏 杨
单位:1.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;2. ;
基金: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
随着未来技术发展和新兴市场拓展,部分国家从维护产业安全和国家利益出发,动用国家力量介入SEP技术标准活动,在全球范围内引发SEP技术标准许可费率的对抗性裁判,干扰了创新主体预期和市场营商环境,产生了对技术扩散和产业发展的阻碍效应。为更好适应由SEP全球许可费率引发的技术标准定价和国家竞争博弈环境变化,我国应当以更大的力度参与技术贸易市场规则秩序构建,支持中国企业逐步掌握全球技术标准定价机制主动权:司法层面,设定产业安全底线,积极审慎地实施反制约举措,制定符合国情创新特征的司法许可费率裁判规则;行政层面,强调行政机构在技术标准价格管辖中的协调作用,搭建SEP诚信许可谈判环境,发挥国家专利审查机构SEP许可费率价格锚定功能;国际规则治理层面,依托双边与小多边经济贸易往来构建区域性管辖权分配新秩序,推进中国参与设计和完善国际公约对管辖权分配的程序性条款,继而构建起一套市场优先、行政引导、司法兜底、国际协调的技术标准全球公共治理框架。
来源:2024年第4期
《科学学研究》期刊编辑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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